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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被安排 学术暂停/解雇 因未能达到学业进步要求而被大学开除的学生,可通过准备一份打印的成绩单对这一行动提出上诉, 写得很好的叙述,解释他们的情况,并详细说明他们将采取的具体行动,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.

上诉程序

请求恢复学术地位, 完成以下表格,并将其连同任何可能支持您的案例的文件一起返回给学生商务中心.

上诉截止日期:
  • 秋季:7月1日
  • 春季:11月1日
  • 夏季:3月1日

申请恢复学术职位(PDF)

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解释期望结果的学生信 (必需)
  • 环境文件 (如果有的话)
  • 医疗记录/报告 (必须包括具体的治疗日期)
  • 警方记录 (必须包括事故发生日期)
  • 军事命令 (包括部署日期)
  • 讣告或葬礼程序
  • 支持信
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学生商务中心: sbc@ndjrv.net or (740) 351-4734.

学术上诉委员会

学术上诉委员会是学术上诉过程的最终仲裁者 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决定.

投票成员
  • 文理学院院长
  • 专业学院院长
  • 副教务长
  • 教务长
  • 文理学院两名系主任
  • 两名专业研究学院系主任
  • 残疾人服务办公室的代表
  • 学生成功中心的代表
没有投票权的成员
  • 注册商
  • 注册主任助理